說明: 一、行政院為利退休(伍)軍公教人員瞭解年終慰問金發給規定,本總處104年3月18日總處給字第1040027917號書函送旨揭問答集,請各機關參考。 二、為應行政院106年6月13日院授人給字第10600483591號令修正「退休(伍)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」,爰配合修正旨揭問答集,並將同步置於本總處全球資訊網/給與福利處/退撫保險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