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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莊蕙瑛 - 人事 | 2016-03-04 | 點閱數: 1195
花蓮縣政府主計處 書函
  機關地址: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
承辦人:彭至宇
傳真:03-8235612
電話:03-8233817
電子信箱:j172@hl.gov.tw


 

受文者:花蓮縣萬榮鄉明利國民小學
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05年2月22日
發文字號: 主會字第1050000134號
速別: 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普通
附件: 主會財字第1051500034號。


 

主旨: 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關於公務人員出差旅費因年底業務繁忙、疏漏等原因致未及於當年度關帳前結報,可否於跨年度辦理出差旅費核銷之疑義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2月5日主會財字第1051500034號書函辦理。


 

正本: 花蓮縣議會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本府所屬一-二級機關、本縣各公立國民中-小學、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
副本: 本府主計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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