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政府 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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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花蓮縣萬榮鄉明利國民小學 |
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05年9月21日 |
發文字號: | 府人福字第1050178103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 普通 |
附件: |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9月20日總處給字第1050054054號書函。 |
主旨: | 有關支(兼)領展期月退休金人員,已請領之子女教育補助應否繳回相關疑義,轉請查照。 |
說明: |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9月20日總處給字第1050054054號書函辦理(抄附原書函1份)。 |
正本: | 本府所屬一-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、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、本縣各公立國民中-小學 |
副本: | 本府人事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