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縣府106年11月21日府教終字第1060219829號函暨106年11月17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60129376號函辦理。 二、107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收件日期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2月28日止,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、方式及程序,踴躍推薦。 三、本案有關推薦作業方式等事宜,請逕洽國立中興高級中學學務處劉建成先生,電話:049-2332110轉322。 四、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詳如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