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法務部廉政署108年10月14日廉政字第10807018360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皆專案維護期間,自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至投票日止(108年12月14日起至109年1月11日止,共29天),請依據旨揭計畫及分工表加強各項安全維護措施,以保障選舉期間機關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