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配合衛生福利部「第四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(108-112年)」,宣導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業將四癌(乳癌、大腸癌、口腔癌、子宮頸癌)篩檢列為檢查項目,同仁可多加利用。
依據縣府110年4月12日府人福字第1100071187號函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0年4月9日公保字第1100003099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