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縣政府 函 |
機關地址: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:謝博宇 傳真:03-8235531 電話:03-8227171分機306 電子信箱:badizsony@nt.hl.gov.tw |
受文者:花蓮縣萬榮鄉明利國民小學 |
發文日期: | 中華民國105年4月18日 |
發文字號: | 府人福字第1050069070號 |
速別: | 普通件 |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| 普通 |
附件: | 銓敘部105年4月11日部退四字第1054090940號書函。 |
主旨: | 公務人員係國家推動政策之重要人力資源,爰請各機關(學校)重視所屬公務人員身心健康問題,提點公務人員應重視自主健康管理,並儘可能運用資源,協助所屬同仁健康維護;對於罹疾病者,宜積極督促其就醫接受治療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 依據銓敘部105年4月11日部退四字第1054090940號書函辦理(檢附原書函影本1份)。 |
正本: | 本府所屬一-二級機關、本縣各鄉鎮市衛生所、本縣各鄉鎮市公所、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、花蓮縣立體育實驗高級中學、本縣各公立國民中-小學 |
副本: | 本府人事處 |